近年来,惠安县聚焦农村工程建设管理难题,按照“先有后优、试点融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坚守“法律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两条红线的前提下,探索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妈妈式”全过程服务管理模式,为农村小微工程建设按下“快进键”,疏通乡村建设“最后一米路”。
事前:推行“线下+线上”备案。
一是线下备案。统一设计《村级微型工程项目申报表》,各村年初将所有计划工程项目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实行项目“预核制”,加强前期把关。二是线上备案。开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DCMA(数据收集、管理和应用)系统,并于东桥镇开展试点,推行村级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备案网上申报,由村级通过平台申报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实现镇级统一审核办理,提高申报效率,确保所有项目镇级全参与、同把关。目前,已备案工程项目招投标111个,涉及金额6000多万元。三是建立施工方名录库。对施工方备选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由镇招投标中心每年定期进行更新,在年初发布报名公告,对新增报名施工单位和原有在册施工单位进行准入条件再审核,择优建立当年度施工方名录库。同时,建立相应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方纳入“黑名单”,及时剔除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
事中:创优“减负+添力”服务。
一是简化审批手续。对村集体为实施主体,以集体自有、专项补助或捐赠款项等为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预算50万以内的建设项目列为小微工程项目,经镇招投标中心预审核准并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进入设计阶段且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节省部分中介服务费用。二是优化发包流程。经村组织集体决策,报请镇招投标中心审核通过,采取公开摇号、竞争比选或自聘工匠实施进行建设。同时,探索村级劳务公司参与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盘活农村人力资源,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如小岞镇东山村劳务服务公司依托“风车岛”网红景点,整合废旧沙场,规划建设停车场,年增收约25万元;鼓励吸收本地村民参与建设,优先雇用有劳动力能胜任工作的贫困户和低保户人员,建设所需物料就地取材、废物利用,减少不必要开支。如,螺城镇梅山村自主实施村道铺设项目,参考泉州建材网市场信息比价购买材料,并利用旧村部部分废料,聘请本地工匠进行施工,节约成本10多万元。三是强化项目监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增加“土专家”参与,对施工用材、工艺等进行抽检,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对于违反规定或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施工主体,纳入信用“黑名单”。如:东桥镇梅庄村发动从事过工程建设行业的退休村干部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竣工后均未发现质量问题。
事后:强化“台账+平台”管护。
一是记录资产“明白账”。坚持“一项目一档案”原则,由村集体建立档案并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存档。组建县、镇、村三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环节,明确资产价值、产权,做到无遗漏、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村集体资产10.71亿元(经营性资产1.75亿元)。二是打造档案“数据库”。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DCMA系统建立村级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信息档案,将分散、静态的粗放管理向集成、共享和动态的科学管理转变,实现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建设资料数据化、电子化,随时提供查询,帮助村级组织树立群众威信,就地消除群众疑虑,有效化解干群矛盾。三是构筑监管“篱笆墙”。推行“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村务公开模式,形成县、镇、村、群众共同参与的四方监管格局,通过在线即时监督,推动村级工程项目规范建设,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系统抓手和科技支撑。如:群众可通过“泉州农情”公众号查询村集体收支公开情况,实现“掌上监管”。
接下来,惠安县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村集体“三资”监管DCMA系统中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村务公开等模块,不断拓展“妈妈式”全过程服务管理成果,更好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善治,加快乡村振兴进程提供有力支撑。(林凯龙 吕伟隆)